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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坟烧纸不慎引发山火为何会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4-19 08:35:39


  问:去年3月,我的邻居蒲某某到某林场坟地前祭奠。其使用打火机点燃纸钱时,不慎将附近枯草引燃,继而引发森林大火。经鉴定,森林过火面积32.8134公顷,受害森林面积32.8134公顷。后蒲某某被判刑。请问,上坟烧纸不慎引发山火为何会被判刑?

                                重庆 周小姐

  答:过失引发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失火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对放火罪作出了规定,因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是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蒲某某在点火祭奠时,因过失引发森林大火,造成三十余亩林地的损失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中失火罪的构成要件。

  法官提醒,近年来,清明节期间因扫墓焚烧纸钱而引发火灾,甚至构成犯罪的事件时有发生,此种祭祀方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法官友情提示,慎终追远是一种美好情感,但表达方式应逐步向更为现代和文明的方向过渡。希望广大群众能以此案为戒,安全、文明开展祭扫活动。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政工科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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