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执行信息公开 决算信息公开

 

经公证后的赠与能撤销吗?

  发布时间:2016-06-06 08:52:19


  问:一年前我将自己的别克牌汽车赠与一朋友,并通过公证过户到了他的名下,但车辆一直是我在使用并未转交给他,目前由于生意不景气,想将这辆车卖掉,我能否撤销之前的赠与吗?

                              重庆 彭先生

  答: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你与你朋友已经公证签订了赠与合同,并且签订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应依法确认有效。根据该规定,你将不能撤销你之前的赠与。

  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政工科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