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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批准在法研所设立“环境司法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3-08-28 07:46:40
最高法院批准在法研所设立“环境司法研究中心”
作者:宗边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的关切和利益诉求,为人民法院解决因环境问题引发的诉讼纠纷提供理论支持和制度准备,进一步推动我国环境司法的健康发展,经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批准并由院政治部发文,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环境司法研究中心”于近日正式成立。
“环境司法研究中心”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学术交流平台,重点围绕环境司法的理论、制度以及环境司法方法等开展专项研究活动,并负责开展横向、纵向以及对内、对外的学术交流活动,以促进我国环境司法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责任编辑:政工科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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