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西法院始终对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执行局也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于6月13日,用时14天将兰西法院首例涉恶犯罪财产刑案件罚金1万元追缴完毕,至此,此案执行完毕。
韩某某3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于2019年1月24日在兰西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韩某某等3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到六年不等,韩某某并处罚金一万元。后被告人上诉至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5月末由刑庭将财产刑部分转入执行局,5月31日立案执行,执行后迅速进行网络调查,并将被执行人韩某某名下所有开户账号进行冻结,6月2日开始展开传统调查,到达呼兰监狱提审韩某某,最终韩某某同意其亲属代为缴纳,次日执行干警到其居所寻其家属,经过一番思想工作,其亲属同意凑钱代缴。给予充足时间后,于6月12日1万元罚金追缴完毕,6月13日全部手续办理完,网上办案系统结案。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共用时14天,虽执行标的额不大,但彰显了兰西法院执行局严惩黑恶犯罪的坚定立场和坚强决心,未来也将加大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力度,给黑恶势力犯罪予以强力震慑,强制执行助力“打财断血”,维护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