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司法公开的“助推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成就证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丰碑的奠基者。人民司法事业的伟大历程昭示,人民司法工作的发展史,是一部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历史,只有时时依靠群众,人民司法事业才有光辉的前景。“群众路线”是司法公开的“助推器”,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助推司法公开,才能夯实公平正义的基石。
“司法公开”与“群众路线”是一对相辅相成的结合体,一方的实现以另一方为基础,一方的实现又必然助推和保障另一方的实现。群众是基础,司法是保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和保鲜剂,只有努力确保当事人及社会公众“能知情、能参与、能表达、能监督”的“阳光司法”贯穿于司法过程的始终,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真正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推行司法公开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以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思想。人民群众是最广泛的司法需求群体,司法工作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推行司法公开必须始终把“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法院工作的核心,始终坚持以“听民声、知民意、办民事、解民忧”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加强司法公开始终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为民司法,民亦为司法。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活动,努力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两大主题,加强民意沟通工作制度建设,积极搭建民意沟通工作平台,创新民意沟通方式,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吸纳民意、真实反映民意。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得到实现,需求得到保障,司法的群众基础才会更加牢固,司法的权威才能得到更有力的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和司法形象才能不断得到提高。
“以人为本”推行司法公开,以“群众路线”实现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科学公开,畅通与民沟通方式,拓宽与民沟通渠道,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走近法官。人民司法事业必将在最广泛和最坚固的群众基础上茁壮成长,开出灿烂的正义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