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以来,兰西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强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理念,积极探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小额速裁、诉前调解等措施,力争做到“速调快审”,逐步推进多元化“大调解”格局的形成,依法、及时、便捷、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纠纷。快审快结,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近日,兰西县人民法院榆林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温情化解了一场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王某驾驶车小型轿车沿国道黑大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国道黑大公路555公里700米处左转弯过程中,与沿黑大公路由北向南行驶由原告白某驾驶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被告的车辆被兰西县交警大队予以扣押。兰西县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白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白某车辆系出租车故原告白某起诉至兰西县人民法院榆林法庭,要求原告赔偿车辆维修及无法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兰西法院榆林法庭接到这起案件后,鉴于案情明了,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榆林法庭王奎林法官在调节前仔细听取双方意见,分别进行法律释明和情理分析。对双方当事人在车辆维修费用、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方面存在的争议和利益共同点、提出初步调解建议,经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至此,双方顺利化解纠纷、消除矛盾。
这起交通事故的圆满化解,是兰西法院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优势,将司法为民举措落到实处的具体实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减少了诉讼成本,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兰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