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是盘活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措施,影响乡村振兴,关乎基层民生。近日,兰西法院兰郊法庭立足服务乡村振兴职能,主动运用诉源治理机制,成功调解一起涉10户村民的土地流转纠纷案,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5月1日,原告李某、王某、于某等十户村民与本村王某成签订土地转包合同,约定将十户各自在兰西县第一原种场所分的 22.4 亩责任田转包给王瑞成,转包期限3年,王某成用此责任田经营苗圃,第3年期满后,王某成支付一年的流转费,到期后,原告十户村民找到王某成索要 2019 年流转费用时,王某成告知苗圃转包给被告于某,王某成联系被告于某后相继支付两年费用,第三年费用经原告十户多次索要无果,故诉至兰西法院兰郊法庭。
由于被告身在外地,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到庭、承办法官魏宇新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采取视频方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魏宇新法官法官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秉承“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从法律、政策、情理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解释、积极引导,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转变态度,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涉及十户村民的土地流转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基层人民法庭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兰西法院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实际,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优化便民利民举措,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持续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庭,为助推乡村社会更和谐、更有序、更美丽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