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收到一面锦旗,锦旗上 “公正执法扬正气,恪尽职守解民忧”14个大字表达了对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唐立军、干警曹宇彤、杨万博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司法为民、热心服务工作作风的充分认可和由衷的感谢。
2022年3月,兰西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经立案庭分案到民商事审判庭唐立军法官处。原告张某经营一家装修材料商店,2009年6月被告孙某在原告处购买一批建筑材料。原告张某按照约定将装修材料送到被告孙某处,被告在接收材料时在原告出具的明细表上签字确认,但一直没有给付该笔货款。此款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原告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拖欠货款并支付逾期违约金。
承办法官唐立军在了解案情后立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被告孙某反映自己不在兰西县内,现在3000公里外的四川省宜宾市,因疫情和路途原因不能及时到庭参加庭审。通过唐法官耐心地向孙某询问案件事实及释法说理,孙某积极主动地提出要偿还原告这笔拖欠十多年的欠款及利息。唐法官通知原告张某来到法院,原告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提供给被告,被告立即在当地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跨越3000多公里的距离将拖欠十多年的欠款及利息打到原告的银行账户中。在原告收到手机银行短信提示的那一刻,他终于松了一口气,同时也红了眼眶。原告表示追要了十多年的欠款终于有着落了,非常感谢主审法官在短短几日内就化解了原、被告之间这么多年的纠纷。此时,距离案件移交到民商事审判庭仅7天时间。
本案最终以被告当庭履行完毕涉案款项,原告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而了结,民商事审判庭唐立军法官妥善高效地化解了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