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被告人石某给付被害人赔偿款,原本矛盾尖锐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复杂的纠纷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石某去其母亲赵某某和其继父王某某的家中要娶媳妇的钱。因二人没给,石某一气之下将王某某家玻璃砸碎离开。被害人王某某的儿子王某广追赶上来与石某发生厮打,石某某用镰刀头做成的刀将王某广扎伤。
案件移送我院后,主审法官吕晓峰庭前认真阅研卷宗材料,吃透案情,根据个案情况决定调解的侧重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款事宜进行调解,教育引导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认真考虑,一方面向被害人详细释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处理原则、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并询问调解意见,另一方面与被告人进行沟通,争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在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说的过程中,通过平衡双方的情绪,把握时机,及时促成和解:由被告人石某一次性赔偿给被害人王某广赔偿款,王某广对被告人石某某给予谅解,我院将从轻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
今年以来,兰西法院刑事审判庭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采取刑民结合、审诉辩参与等灵活多变的机制,把握好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的关系,坚持法情理相结合,寻找并把握好双方均可接受的最佳调解点,按照自愿合法原则,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调解,不断探索、创新和总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经验,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