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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法庭:土地租赁起争执,法庭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05-26 14:44:07


近日,兰西法院法平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成功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2011年1月1日,被告安茂军将自己承包的给原告张某、王某等四人,2020 年,村委会与原告、安,某协商补交承包款,原告四人未同意,被告将土地交还给村委会,导致原告四人无法耕种,故原告将安某诉至兰西法院平山法庭请求恢复承包合同并赔偿未及时耕种土地造成的经济损失。

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双方纠纷发生时间较长,且恰逢春耕期间,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更会耽搁今年春耕,因此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为妥善处理此案,法官充分了解案件事实,认真分析双方争议焦点后,反复同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努力消除当事人抵触情绪,在与当事人调解的过程中,双方互不退让。矛盾一直得不到解决。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亲自到现场实地勘察,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调解过程一波三折,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最终撤诉。至此,这起纠缠多年的纠纷才得以真正解决。

​土地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纠纷得到顺利调解,既维护了农民的权益,又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案原被告是同镇村民,承办法官以情感人、以德化人、以法服人,不仅向人民群众传递司法的温度,还促进了团结友爱和睦。平山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基调,时刻督促全体干警要做到“心中有党性,心中有百姓”,努力办好每一件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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