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执行信息公开 决算信息公开

 

平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2-06-09 08:08:02


随着社会观念越来越多元化,婚前性行为、未婚同居等行为也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所试行追捧,但随之而来的未婚先孕、未婚生子等问题也逐渐增多,引发许多法律纠纷。近日,兰西县人民法院平山法庭成功审理了一起因未婚生子引发的抚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8月初在一起同居生活,没在兰西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5年5月18日非婚生一名男孩,因孩子出生后患有肾病综合征,被告不尽抚养义务于2016年9月离家出走,孩子治病花销约400.000 余元,并拖欠抚养费至今,故原告诉至兰西法院平山法庭。

在了解了原、被告的现实情况和各自诉求后,承办法官认为如果就案办案,一判了之,原告和孩子的生活并不会因为有了胜诉判决而有所改变,现如今被告居无定所,能找到人已经不易,再让他出抚养费无异于痴人说梦,因此案件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调解,让被告从心底里愿意出抚养费,并且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为此,承办法官从法律规定和简易朴素的价值观入手,反复给原、被告做调解工作。劝说原告针对被告的实际情况,要降低对抚养费数额的主张,若不切实际,被告不出也无可奈何。劝说被告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但已经做了父亲,就要有所担当,承担起对孩子的责任义务,现阶段这些义务就体现在支付抚养费上,要尽其所能的多为孩子支付抚养费。经过反复做工作,原、被告均认识到当初行为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为孩子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孩子患病部分医疗费用费并承诺以后每月按约定及时支付。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终于如释重负露出满意笑容。

虽然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但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女往往从出生起就面临入户难、上学难、就业难等诸多问题,一生游走在社会边缘,处于尴尬的境地。因此倡导年轻人,爱情容易让人冲动,但作为成年人一定要保持理性,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尚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轻易发生性关系,对于生育孩子更要保持审慎的态度,否则将使自己和孩子承受经济、制度、道德等诸多方面的压力,一生不堪重负。同时呼吁社会给予未婚生孩子足够的尊重和关怀,让其健康成长。

文章出处:政治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