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西法院兰郊法庭法官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成某提供上门服务,将办案地点设在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被告于1993年1月举办民俗婚礼并开始同居生活,婚后生育一女,现已独立生活。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现已分居10年。现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故诉至兰西法院兰郊法庭请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兰郊法庭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沟通,详细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得知被告因腿部手术,且在外地亲戚家中无法到庭应诉。经过沟通,承办法官发现案件存在调解可能性。为方便服务群众、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与法庭工作人员顶着炎炎烈日、冒着高温酷暑,驱车三十多公里赶到被告住所,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耐心沟通,双方最终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该起离婚纠纷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负责、便民、高效的工作方式表示称赞。
下一步,兰西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深入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