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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 诉源治理】平山法庭:法官上门办案促和解 家门口法庭彰显亲情

发布时间:2023-09-12 09:20:29



2023年8月28日,兰西县人民法院平山法庭法官岳胜男带领书记员、原告代理人驱车60余里,来到行动不便的被告石某家中,成功调解了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既充分保障了被告的诉权,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更彰显了家门口法庭司法人文关怀,受到当事人和周围群众的好评。

案情回顾

被告石某以前在兰西县燎原镇经营种子、化肥商店,2015年至2016年期间,石某在郭某在大庆市经营的农资商店赊购化肥等共计78000元,石某给郭某出具欠据一份,后因石某经营的种子、化肥商店大量赊货,债权要不回来,导致亏损,无力偿还欠款,拖欠至今没有偿还,为此原告郭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石某立即给付货款7800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上门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岳胜男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当得知被告石某不久前因患脑梗,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庭参与开庭、调解事项,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岳法官积极与原、被告沟通协商,决定去被告家中办案,上门调解,让弱势群众体验到家门口法庭的倾情关怀,用实际行动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到被告家后,被告石某情绪激动,以自己70多岁了,生病不能自理为由,表示无力偿还欠款;原告代理人则表示,被告不还款坚决不行,岳法官耐心疏解双方情绪,娴熟运用各种调解技巧,耐心细致地向被告释法规、明法理。考虑到被告石某体弱多病,劝解原告放弃索要逾期付款利息,看到法官的真情调解,被告石某深受感动,表示在九月末能要回一些欠款,一次性给付原告货款78000元,原告方见被告主动偿还欠款,放弃了索要逾期还款利息。原、被告互相体谅,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在被告家中圆满调解。调解协议签定后,双方当事人对办案法官亲和的态度和上门办案的敬业精神表示了称赞和感谢。

法官寄语

迈出去的是脚步,温暖的是民心。本案承办法官主动上门服务,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减少了诉讼成本,传递着司法的温情,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兰西县人民法院将依托“家门口”法庭、“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深入了解群众法治需求,为基层群众提供纠纷调解、信访化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将“法庭”、“法官”搬到群众“家门口”,察民情、听民意、体民心、解民忧,将纠纷在现场化解,将矛盾止于基层,止于萌芽,从而将基层诉源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活动中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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