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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 “三争”晋先】兰西法院开展“惠民暖企”专项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3-07-24 13:52:23



为进一步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要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着力提升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7月12日兰西法院执行局集中开展“惠民暖企促双提升”专项执行行动。

“集结完毕,出发!”清晨6时许,随着执行局局长令下,执行干警按照计划奔赴执行现场。

2022年黑龙江安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隆盛牧业有限公司、梁法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梁法丽欠安佑公司饲料款188,818.900元,其承担给付责任。隆盛公司以是饲料实际使用人,其应承担给付饲料责任。且自愿加入到梁法丽与安佑公司的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到期未还款,申请人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中,收到申请人提供的案件线索,我院执行干警从兰西驱车前往被执行人黑龙江省隆盛牧业有限公司法人张敬龙家中,进行抓捕,并依法进行拘留,在拘留期间我院执行干警对其提审,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释法答疑等法律疏导等工作,告知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干警主持下,促使被执行人和申请人双方达成和解,该案顺利执结。

2020年穆桂友与何喜文、沈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喜文、沈波是夫妻关系,二人因养猪用款从原告处借款255,374.00元,约定期限届满,被告申请起诉执行,执行过程中我院查明被告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现经营的养猪场的现有生猪40头,经过我院执行干警多次沟通最终被执行人和申请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同意将生猪将变卖已偿还一部分借款,在执行干警主持下,促被执行人表示剩下一部分欠款其余制定了还款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付清款项。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出动警力20余人,警车3台,执行被执行人6人,拘留1人,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30万元。兰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持续“亮剑”,加快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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