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法缘 发布时间:2013-12-09 09:20:40
迟到的法缘
提及法院,对它最初的记忆缘于小时候,学校到家必经一条大街,而法院就坐落在那条街上。看着法院那肃穆的大楼、庄严的国徽、精神饱满的法官,令我对法律及法官产生了敬畏和向往。多少次梦中梦见法徽,身穿法官制服,心中就涌起了莫名的感动与憧憬,这些都让我心中坚定了一个信念:我要学法律,我要做法官。
在等待与期盼中,高考来了,正当梦想将要实现了,因为报考志愿失误,填报的那所学校没有法学专业,人生关键时刻,我痛失学习法学的机会,遗憾之情蔓延了整个大学生涯,以至于毕业留言最遗憾的事情便是没有选择法学。带着这份遗憾我毕业了,加入到了西部志愿者的行列,在选择服务单位时,这迟到的遗憾终于换来了梦法成真—我选择在法院从事志愿者工作,并得到了团委的批准。佛家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世的擦肩而过”,或许,长久以来的孜孜不念的念想终于得到了该有的回馈;或许,一个人与法律、法院的“机缘巧合”也是冥冥中早有安排;或许,这法缘,姗姗来迟,却显得更加弥足珍贵。
虽然被分在了办公室从事行政工作,但经过几个月和法院的“亲密接触”,在法官们旁边工作的耳濡目染,让我渐渐从对法律、法官最初的认识到对法律、法官产生了自己的深刻认识。
认识到,法律,不仅仅是所认识的、书面上诸如公平、正义、自由、博爱等精确、高尚的文字。法律它来源于生活,法律它离不开生活。它是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囊括人们吃穿住行、商业往来等等,从这里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告诉人们为人处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换言之,法律是基于社会秩序的常态、常规与常例,表达出人世生活的常识、常理与常情。我认识到,认识法律,首先得必须认识生活,从生活中发现法律,从发现中运动法律,然后才能在生活中用法律解决好矛盾,给社会带来和谐。
认识到,法官,不仅仅是大家平时以为的地位尊崇,收入丰厚,带给他人的神秘和敬畏。和法官们朝夕相处的日子,发现他们没有太多的休闲与安逸,更多的是紧张与忙碌;没有丰厚的薪水与奢侈,只有工薪与简朴;没有显赫的职位与名望,只有比常人更多的责任与奉献。我的同事们每天面对的是繁杂而琐碎的工作,调解、开庭、答疑、解惑成了工作的常态,调查、文书、送达、执行成了工作中的主要内容。如果让我用四个词来描述法官的生活,我想那应该是“紧张”、“劳累”、“平淡”、“寂寞”。
尽管,法律、法官不是想象中的美好,有着很多的辛苦,但在每个人的心底,总有一种东西带给你持久的感动与别样的情怀。对我而言,法律、法官是我挥之不去的情怀,我愿努力拥有这份迟到的缘分,我愿珍惜眼前的一切,努力做好自己的这个珍爱的工作,回报生活对我的厚爱。
作者单位: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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