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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4-08-01 09:57:53
婚姻无效是指违背法律所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当事人双方自登记之日起就始终不产生夫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其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患有应当暂缓结婚的疾病以及不宜生育的疾病,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施行结扎手术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作者单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政工科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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